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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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临时居留签证 162 类)基本要求
--申请人要有成功的投资记录和一定的商业运作能力。
--申请人要有至少三年从事成功投资或直接管理企业经验。
--申请人提交申请过去的五年财政年度中,至少有一年申请人 ( 及配偶 ) 既直接管理公司又持有至少 10% 的公司股份, 或者直接参与管理申请人或和配偶合极的投资项目,其总值超过 AUD$1 , 500 , 000 。
--在递交申请最近的两个财政年度,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净资产总值超过AUD$2,250,000
--申请人在申请时年龄不可超过 45 岁。
-- 英语能力 ( 即雅思考试每单元 5 分或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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