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的检疫体制

 

   农牧业是澳大利亚的传统产业,在其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澳也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因此,澳大利亚对进出口动植物的检疫工作高度重视,被公认为全球动植物检验检疫措施最严格的国家之一。其检验检疫体系已成为其它国家农产品市场准入的障碍。澳在与其贸易伙伴谈判自由贸易协定时,进口产品的检验检疫制度成为最难谈判的领域之一。


(一)、进口产品检验检疫的主管机构

澳大利亚农林渔业部下属的市场准入和生物安全局(BA)与检验检疫局(AQIS)是进口产品检验、检疫工作的主管机构。

BA成立于2000年10月,是农业部新设机构。该局代替AQIS承担了动植物检疫政策的研究和制定以及进口产品风险分析工作(Import Risk Analysis)。AQIS转而主要负责政策的具体实施和出口产品证书的颁发。BA现有员工100人。

AQIS目前有员工150人(加上派驻口岸的工作人员约2000人),其职责是通过对动植物、基因物质及产品、食品的进口检验检疫,保护澳大利亚农牧业、食品和林业的健康和环境。


(二)、进口产品的风险分析(IRA)

澳大利亚规定,一国的动植物产品在进入澳市场前要由农业部生物安全局决定是否进行进口风险分析(IRA)。IRA的目的在于:(1)确保充分评估该产品进入澳大利亚以后可能造成的病虫危害;(2)只有当病虫害风险符合澳大利亚的有关规定时才能准许进口该产品;(3)让有关利益方充分了解澳大利亚作出决定的依据。

IRA的方法主要依据AQIS于1998年制定的“进口风险分析手册”。该手册规定,大部分进口的动植物产品可由生物安全局作出快速评估,不需要正式的IRA分析。但是,较重要的产品必须按正式程序进行审查。技术难度较小的产品按例行程序进行审查,技术难度大的产品则要进行非例行程序审查。启动IRA的前提是有个人/公司/行业组织提出进口申请。生物安全局注册有关申请后决定是否启动IRA程序。生物安全局如决定该产品按例行程序审查,则由其内部专家进行;如决定按非例行程序审查,则需要成立专家工作组。IRA报告的草案将予以公布,并给予有关利益方充分的时间(一般为60天)提出申诉。IRA的最终报告将通知WTO组织并由AQIS负责执行。


目前,澳大利亚已完成了24项产品的进口风险分析,还有47项产品的风险分析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另有160项产品等待进行风险分析。按照澳生物安全局的工作计划,该局于2000年对中国出口的核果芽木进行了IRA审查;2001年将对苹果、犁和桃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