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澳洲移民部的规定,签证审批部门将在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的基础上作出决定。所以尽量完整地提供申请签证的材料对于申请人是十分重要的。


申请人需用英文来填写签证申请表格及提供申请所需的材料,申请人提供的任何中文材料,均需附上英文译文。
 

申请人在正式提交留学签证申请时,必须向大使馆提供签证所需的全部材料。如果申请人不能提供完整的签证申请所需要的材料,其赴澳留学签证申请有可能被拒绝。


以下是评审学生签证所需材料的清单。申请人也可提供清单之外的其它材料。
 

  1. 填写完整的学生(临时)签证申请表(157A表)。
     

  2. 填写完整的家庭成员表(54表)。
     

  3. 户口本每一页的清晰复印件。
     

  4. 提供澳洲教育机构同意录取你就读有关课程的信件。在你申请的主课开学前,你若申请参加英语强化班的学习,也请提供有关的录取通知。这些信件上需注明你计划就读的级别、课程名称及课程起止时间。
     

  5. 如果你已获得奖学金,请附上有关证明材料。
     

  6. 截止至申请递交之日申请人未满18周岁并就读高中课程,则无需提供英语成绩证明,否则你需要提供至少雅思(IELTS)5.0分的成绩单原件。
     

  7. 提供能证明你的学历或者你目前所受最高教育程度的清晰复印件。
     

  8. 提供学校证明信及成绩单的原件。
     

  9. 对于就读中学的申请人提供班主任老师的推荐信及注明该生所在的年级和班次。
     

  10. 未满18岁的学生需提供出生公证。
     

  11. 未满18岁的学生在澳洲的监护人需出具一份法律声明书,承诺负责安排你在澳洲期间的住宿并提供日常监护和资助。
     

  12. 如果你目前有职业,请提供一封你所在单位同意你赴澳学习的公函原件。
     

  13. 如果你目前有职业,请提供一封由你单位开出的注有你工作职务,在该单位工作时间以及工资及其它收人情况的公函原件。此公函需注有工作单位地址及电话。
     

  14. 提供最近两次工资单原件。
     

  15. 请提供一封你父/母单位开出的注有其工作职务、工资及其它收人情况以及他/她何时开始在该单位就职的公函原件,并附上近期工资单原件。
     

  16. 提供所有存款及其来源的证明。这些证明应为银行出具的最新的存款证明原件和银行存单或存折的清晰复印件。如果存款在近期转存,需提供该转存款的利息清单原件,此清单需注明存款人的姓名及账号。你所提供的每一笔存款都须是在你申办签证前六个月就已经存入银行的。
     

  17. 如果家庭存款来自诸如商业利润、股份分红等渠道,请提供这些资金来源的所有可核实的证明,例如税收记录或营业执照。这些材料必须清楚地表明你所得的收入的数额。
     

  18. 四张写有你中文姓名及地址的不干胶贴的地址条。
     

  19. 四张近期护照相片。
     

  20. 填写你目前的经济情况概括表。
     

  21. 关于你赴澳学习的目的以及修完课程后有何打算的说明。
     

  22. 其它你认为有助签证评审的材料。
     

  23. 如果你委托某代理机构或书面授权某律师办理你的签证申请手续,今后有关事宜,我们将与该机构或该律师联系。

 

从2001年7月1日起,留澳学生签证将分成以下7个新的类别:
 

  • 570 类:单独的英语强化课程(Indepndent ELICOS. )
    ELICOS作为单独的课程,而不作为其他主课开始前指定选修的英语课程。
     

  • 571类:中学(School.)
    高中课程(10年级及以上)
     

  • 572 类:职业教育与培训(Vocation Education and Training )
    高级文凭课程
    文凭课程
     

  • 573 类:高等教育(Higher Education)
    大学本科课程
    研究生文凭课程
    研究生证书课程
     

  • 574 类:硕士和博士课程(Masters and Doctorate.)
    以授课为主的硕士课程
    以研究为主的硕士课程
    博士课程
     

  • 575 类:预科、其他非学历课程(Non-award Foundation Studies/Other )
    就读大学预科、预备课程或其他不授予学历、文凭或其他正式学历的课程
     

  • 576类:澳洲援助的课程 (AusAID or Defence Sponsored)
     

评审签证申请的因素:
 

  1. 经济能力
    以下是在澳所要支出的费用,将据此来评估申请人的经济能力
    评审申请人是否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担保其在澳学习期间所需承担以下费用(年费):

    A、学费
    各校的学费不尽相同。
    单身一人每年生活费需12,000澳元。
    如有配偶,每年需另加35%的生活费。
    如有至少一个子女,第一个孩子每年需再增加20%的生活费(适龄子女另加每年8,000澳元的学费)。
    其他子女每年每人另加15%的生活费(适龄子女另加每年8,000澳元的学费)。
    个人的国际旅费因出发地的不同会有所差异 。
    请注意无论申请人的配偶和子女是否随行,在预算资金担保额时均需把他们的费用计算在内。

    B、资金证明
    申请人所提供的资金证明中的每一笔存款都须是在其申办签证前六个月就已经存入银行的,这些存款可以是用以下一个人或多个人的名义存在银行的:
    申请人;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这些资金必须是存在银行帐户上的可以利用的现金。
    这些资金必须足够负担以下所有费用:
    570类学生签证:单独的英语强化教程的学费及在澳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和国际旅费。
    571类学生签证:中学课程开始前指定选修的英语课程学费或预备课程学费、中学课程学费、中学毕业后第一年的专科或本科课程学费及在澳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和国际旅费。
    572类学生签证:主修课程开始前指定选修的英语课程学费或预备课程学费、职业教育课程学费及在澳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和国际旅费。
    573类学生签证:主修课程开始前指定选修的英语课程学费、预备课程学费或大学预科学费、大学课程学费及在澳期间的生活费和国际旅费。
    574类学生签证:主修课程开始前指定选修的英语课程学费、预备课程学费或大学预科学费、硕士或博士课程一年的学费及在澳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和国际旅费。
    575类学生签证:所报读课程的学费及在澳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和国际旅费。

    C、申请各类学生签证(570类-575类)均可接受的资金来源:
    澳洲境外中央政府提供的奖学金;
    有多边或国际性组织提供的资助;
    以下学生签证类别可接受的其他资金来源:
    571、572、573、574和575类学生签证:学校提供的奖学金 。
    570、572、573、574和575类学生签证:澳洲联邦政府、州或政府提供的奖学金 。
    571、573、574类学生签证:中央银行授权的金融机构发放的商业贷款或政府贷款。
    572、573和574类学生签证:公司/企业资助。

    D、所有学生签证类别(570-575)都适用的原则:
    所提供的家庭经济担保金必须与申报的家庭收入相符合。
    如上述的资金来源只能承担部分在澳费用,申请人所提供的余额担保必须符合前面所提到的"资金证明"中的有关规定 。
    非现金资产不能作为资金担保来源

    E、只对某些学生签证类别适用的原则:
    572、573和574类学生签证:认可公司/企业的自主需基于以下因素:学生签证审核该公司/企业确有国际业务往来,并且所申请的课程与申请人的个人请况以及在公司的任职相一致,或是申请人所从事的工作确有培训或再培训的需要。
    571、573和574类学生签证:关于贷款:提供相关材料证明申请人或其配偶、父母、祖父母确实获得批准得到贷款。
    571类学生签证:中学毕业后第一年的专科或本科课程学费按12,000澳元计算。
    571类学生签证:中学主要课程的学习不低于16个月。

     

  2. 英语程度要求
    申请人提交的雅思成绩必须在签证申请提交之日前2年内获得。
    570类学生签证:
    雅思成绩总分不低于5.0分。
    选修单独的英语强化课程不得超过40周。
    571类学生签证
    英文程度经录取院校认可达到所报读课程的要求。必要情况下,签证处可要求申请人提供英语水平证明(如雅思成绩);选修英语强化课程不得超过30周 。

    572类学生签证和575类学生签证
    雅思成绩总分不低于5.5分可申请直接就读主课;或者雅思总分不低于5.0分,可申请签证,并选修不超过20周的英语强化课程,于主课开始前取得雅思总分5.5分以上的成绩。

    573类学生签证和574类学生签证
    雅思总成绩不低于6.0分可申请直接就读主课;或者雅思总分不低于5.0分,可申请签证,并选修不超过30周的英语强化课程,于主课开始前达到雅思总分6.0分以上的成绩。

     

  3. 必须符合签证要求的个人条件
    对申请人个人条件的审核包括评申申请人以往的移民申请经历。如有无违反移民法的行为、以往有无申请过澳洲签证,等等。
     

  4. 其他有关事项
    570类学生签证
    必须表明申请人在所在国担任的职位要求其使用英语。

    571类学生签证
    提供学习成绩单,表明截止至对签证申请作出决定之日时申请人以具备初中毕业学历。
    截止至申请递交之日申请人未满18周岁。
    申请人的年龄必须与所报读的澳洲学校课程的入学年龄相一致。

    572类学生签证
    具备高中毕业学历或同等学历;仅限报读专科文凭及以上课程。

    574类学生签证
    提交学习成绩单,表明已获得相关的本科学士学位或具备同等学历。

    570类、572类及575类学生签证
    提交学习成绩单,表明已具备申请相应类别的签证所要求的学历。

    573类及575类学生签证
    提交学习成绩单,表明已具备高中毕业学历或同等学历。

    572类及575类学生签证
    评审所报读的课程与申请人所在国从事的职业的相关性。

    所有类别的学生签证(570-575)
    可以递交其他有助于签证评估的材料,包括申请人个人情况介绍,以及签证申请的经历及取得的学历证明、培训证书、学术成就等证明材料。
     

**请特别注意
如无特别理由,持学生签证以外的其他类型的签证入境澳洲后提出的学生签证申请将不被批准。初次学生签证申请必须在澳洲境外提出。

申请配套课程(主课+英语强化课程/大学预科/其他预备课程),必须申请主课所在类别的学生签证。例如,申请本科+英语强化课程,必须申请573类签证。在申请人提交所申请的主课和预备课程的电子注册确认通知书后方可获得有效期覆盖整个配套课程的学生签证。

 

**其他注意事项:
如申请人是经正式批准的中学生交流项目团组的成员,则必须提交由负责该项目的有关单位/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申请人在从事该交流项目期间有足够的资金来源。为此,有关单位/机构可以填写《中学交流项目下的海外学生录取通知书》,提交学习成绩单,表明已具备相应类别的学生签证所要求的学历,提交《中学交流项目下的海外学生录取通知书》,表明申请人作为交流项目下的海外学生已被有关澳洲学校录取。


如申请人的学费和生活费由以下单位支付:
中国中央政府部门、多边或国际性组织 、澳洲联邦,州或领地政府部门,申请人则可以免于提交相应的英语水平证明(即雅思成绩)。对申请人英语水平的要求可由录取学校做出相应规定。申请人可以选修不超过以下课时数的英语强化课程。

570类学生签证-40周英语强化课程 ;572类学生签证-20周英语强化课程 ;573类学生签证-30周英语强化课程 ;574类学生签证-30周英语强化课程 ;575类学生签证-20周英语强化课程。


570,572,573及574类学生签证-如申请人在澳洲境内为报读高一级课程申请新的学生签证,可以提供以下英语水平证明:

有关类别的学生签证所要求的最低的雅思考试成绩(总分);或者提交证明材料,证明在提出签证申请之前2年以内申请人已在全英语授课的条件下获得澳洲高中毕业证书;或者提交证明材料,证明申请人已在全英语授课的条件下通过全日制学习获得 澳洲学历体系中4级证书或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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