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企業註冊的管理規定

 

根據澳大利亞法律規定,商業機構分作四種形式:個體(Individual)和獨立貿易商(Sole Trader)、合夥經營(Partnerships)、信託經營(Trust)和公司經營(Company)。

 

以自然人的形式和以法人形式從事進出口業務的主要不同之處在於:以法人形式的,將持有公司代碼,在進口貨物報關時可以申請延遲交納消費稅(GST),待貨物銷售後再補交消費稅;以自然人形式的,在進口貨物報關時必須如數交納消費稅。

 

如若註冊企業從事進出口業務,需要辦理以下手續:

 

1、在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Australian Security & Investment Commission)註冊企業。註冊企業的程式包括選定公司名稱、設立公司章程、獲得公司出資人同意、提交註冊表格。在註冊表格中,企業可聲明其將從事進出口業務。“證券和投資委員會”接獲企業註冊申請後,將頒發企業註冊證書和公司代碼(Australian Company Number),此號碼為各企業專用的9位元數字。

 

2、在澳稅務局進行稅務登記,並獲得商業代碼(Australian Business Number),此號碼為“公司代碼”前加兩位數。

 

3、企業可在海關進行登記,獲得貨主代碼(Owner Code)。有此代碼,企業在從事進口業務過程中可以申請延遲交納“商品和服務稅”(GST)。貨主代碼並非必須申請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