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留学新政生效 学生申请须附注册证明


据澳大利亚《澳洲日报》报道,对澳洲学生签证法的第一阶段调整已经开始。澳洲政府响应奈特审查(Knight Review)提出的建议,修改了对学生签证申请人的经济要求和录取程序。
从即日起,学生签证申请人须附上一份由他们志愿入读的教育机构发出的注册证明(confirmation of enrolment),作为申请学生签证的材料之一。
与此同时,一项新的“诚信临时入境者(genuine temporary entrant,GTE)”准则也在11月5日生效了。这项准则主要是用来评估学生签证申请人的个人背景能否证明他们没有移民意图。对绝大多数申请人的评估都将通过面试来完成,此外,签证官也会考虑申请人的背景以及申请人所选择的课程对个人前途的价值。
另外,对部份学生签证申请人的经济担保要求,最多降低了3.6万澳元。移民部表示,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和私营教育机构的申请人将从中获益。
其他已经生效的新政策包括:
·延长了持574类签证的新博士生在论文接受评分时在澳洲居留的时间。
·不再执行签证预审政策(pre-visa assessment policy),以加快签证审批速度。
·允许学生签证申请人预付的家庭寄宿(homestay)费用被包含进经济担保的评估中。
·未达到最低英语技能要求的英语语言生也可申请签证。
审查报告还制定了第二阶段改革的计划,当中绝大多数政策都将在2012年年中之前实施,还有部份政策预定于2013年年初推行。